6日,香港區域法院裁定6名參與2019年香港理工大學暴亂事件的涉案人員罪成。
香港警方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表示,香港理工大學暴亂案共分拆17宗處理,本案為第14宗。此案,香港警方共拘捕213人,控以暴動罪,現有187人被裁定罪成,11人被判入教導所,165人被判監29至64個月,11人候判。
此前報道:
涉參與香港理工大學暴亂事件 8名被告被判入獄
2月25日上午,香港區域法院對2019年參與香港理工大學暴亂事件的8名被告進行宣判,8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2至57個月。
2019年11月18日晚,香港理工大學發生暴亂,不法分子對警方發起攻擊。當晚,有213名涉案人員在油麻地被捕,其中6名被告人在審訊時承認暴動罪名,另外2名被告經審訊后被法庭裁定暴動罪名成立。25日,以上8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2至5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