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惠州仲愷一路段發生一則交通事故,
一小車車體被貫穿,
該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隨后民警對駕駛人進行例行檢查,
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
結果顯示187mg/100ml,
達到醉酒駕車標準,
民警對其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
醉酒開車,終成“罪”人
可為什么偏偏有一些駕駛人
如此盲目自信
自以為可以酒后清醒駕車呢?
不要小看“就幾杯酒”的威力
有時候一杯酒便能放倒一個大漢
更別說酒后開車了!
喝了酒就是不能開車!!!
為什么酒駕發生事故的概率會增加?
酒精會麻痹人體機能,包括視覺、觸覺,影響判斷和操作能力等,讓駕駛行為變得危險。
1、視覺:一般人在正常狀態下的視野可達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08%,視野就會縮小。在這種情況下駕車極易產生危險。
2、觸覺:飲酒后,人的手、腳觸覺能力會大大降低,可能導致駕駛人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3、判斷和操作能力:飲酒后,人對聲、光等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無法準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4、疲勞程度:飲酒后,人會出現困倦、短暫睡眠等情況,無異于“閉眼開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大家看到了嗎
酒后駕駛一旦發生事故
后果難以預料
所以說,每一名駕駛人
都要自己事先把握好“度”
不僅要有杜絕酒后駕車的準備及自覺
而且絕對不可以無證上路
否則必將害人又害己!
惠州交警提醒
酒后不開車是身為一名
合格駕駛人的基本原則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廣大駕駛人
切勿心存僥幸,頂風作案
否則便可能成為
下一個“負面網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