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博羅縣公安局舉行打擊文物犯罪涉案文物移交儀式,將此前打擊倒賣文物案收繳的42件文物正式移交惠州市博物館。此次移交,是惠州市公安機關首次與惠州市博物館合作開展涉案文物移交,也是惠州市博物館成立43年來接收涉案文物數量最多的一次。
博羅縣公安局向惠州市博物館移交涉案文物42件。
文物承載燦爛文明,傳承歷史文化,維系民族精神。近年來,博羅縣公安機關不斷強化對文物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依法懲治文物犯罪。在惠州市公安機關的統籌指揮下,博羅公安成功偵破一起倒賣文物案,抓獲倒賣文物嫌疑人1名,成功收繳文物42件,經鑒定有國家二級文物1件、三級文物7件、一般文物34件。這批涉案文物涉及春秋至唐宋、明清等不同年代,涵蓋玉璜、銅鏡、銅香爐等品類。
博羅縣公安局向惠州市博物館移交涉案文物42件。
儀式上介紹,這是惠州市公安機關首次與惠州市博物館深度合作,為后續依法規范開展文物移交工作作出了良好示范。此次移交的42件文物,不僅集中展示了惠州打擊文物犯罪捍衛文物安全的階段性成果,更充實和豐富了我市的文物館藏,保護了珍貴文物,守護了國家文物安全,對文物保護、文化傳承工作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惠州市博物館將全力保護好這批珍貴的文物,通過開展研究、展示和宣傳等形式讓這批文物發揮應有的社會價值。
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華優秀文明資源。接下來,博羅公安將持續保持打擊文物犯罪的高壓態勢,牢固樹立文物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做好文物保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有力的舉措全力捍衛文物安全。
博羅縣公安局向惠州市博物館移交涉案文物42件。
【案情回顧】
2021年4月,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博羅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在配合外省警方工作中發現涉嫌倒賣文物線索。經縝密偵查,博羅警方鎖定男子郭某墾有倒賣文物嫌疑。
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掌握嫌疑人具體情況后立即奔赴外省,于2021年5月8日成功抓獲涉嫌倒賣文物犯罪嫌疑人郭某墾,并在其位于外省的店鋪繳獲銅鏡、香爐、玉配飾等疑似文物38件,并在偵查過程中追繳郭某墾已售文物4件,共計42件文物。經廣東省文物鑒定站鑒定,該42件文物分別為國家二級文物1件、三級文物7件、一般文物34件。
據嫌疑人郭某墾供述,其在2020年10月開始在外省一古玩城經營古玩店鋪,并在某手機APP注冊一家店鋪開通線上交易。其店鋪售賣的古銅鏡、玉飾品、古香爐、銅幣等物品的來源主要是從地攤上淘買回來的,物品送民間鑒定機構鑒定、裝飾后,再通過線上、線下店鋪進行交易。
在案件偵查、審理過程中,博羅縣公安局在省公安廳刑偵局和市局刑警支隊指導下,與廣東省文物鑒定站、惠州博物館、博羅縣人民檢察院深化協作、多次溝通,不斷研究解決證據鏈固定、涉案文物鑒定評估和文物移交等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共同提升打擊文物犯罪和涉案文物鑒定評估的業務水平。2022年10月26日,經博羅縣人民法院判決,郭某墾的行為構成倒賣文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0000元。同時,對公安機關扣押的42件涉案文物依法判決沒收。
惠報全媒體記者朱麗婷 特約通訊員張志新 通訊員李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