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佩戴好頭盔,是駕駛電動車安全出行的重要安全防護措施之一。對于大多數市民而言,“頭盔+電動車”已是出行標配,但仍然有個別市民,漠視交通安全守則,忽視因此可能造成的生命危險。
4月25日下午,記者來到市區文昌二路與三新南路交叉路口,這塊區域十字路口與高架橋縱橫交錯,交通狀況復雜。記者注意到,在往來行駛的車流中,有個別電動車司機不戴頭盔,肆意地在道路上“裸騎”。其中,一名沒有戴頭盔的外賣騎手為圖方便,竟不顧前后車輛原地掉頭,假若周圍有車輛因橋墩等障礙物形成視覺盲區,很可能會造成交通事故。
在合生大橋正下方紅綠燈等候區,待綠燈亮起時,有2名未戴頭盔的電動車司機從眾多車輛中加速駛出,驚險地上演了一出“狂飆”大戲。而更令人后怕的是,其中一輛電動車后排還載著同樣未戴頭盔的乘客。試問若在行駛過程中不慎發生意外,司機和乘客的安全將如何得到保障?
駕駛電動車規范佩戴頭盔,首要目的是對行車人形成保護作用。《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七條第四點明確指出:駕駛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時,按照規定懸掛號牌,佩戴頭盔。我們在駕駛電動車便捷出行的同時,更要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惠州日報記者陳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