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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未成年人名譽權糾紛案催生常態化預防措施
日前,惠東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審結了一起涉未成年人保護的名譽權糾紛案件。對六名未成年人霸凌另一未成年人作出賠禮道歉、刪除不良視頻并支付15000元精神損害賠償費等判決。
“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共同責任!卑讣袥Q后,該法院承辦法官陳游不僅沒有絲毫釋負感,反而陷入沉思。“如何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出于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敏銳性,陳游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本案糾紛的根源其實在于未成年人違規進入酒吧。
據介紹,該案件中,六名未成年人因先前與另一未成年人在酒吧內打罵引發糾紛,遂心生怨恨。案發當日,上述六人在酒吧發現該名未成年受害人后,便將其攜帶至隱蔽處實施霸凌,對全程進行拍攝錄制,并將視頻上傳,在微信朋友圈中惡意出售進行傳播。
“何不通過這個個案發出具有普遍適用性的司法建議,努力為孩子們營造安全溫馨的成長環境?”在依法作出判決后的一個月內,陳法官主動將審判前移。針對審判過程中發現的個別酒吧允許未成年人違規進入、向未成年人販賣酒水等苗頭性與共性問題,連續制作了三份司法建議并送達至公安、市場監督和文廣旅體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建議相關職能部門做到“三個加強”:一是加強多方聯動,對娛樂場所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及時處理違規經營行為;二是加強監管,嚴格禁止未成年人進入娛樂場所;三是加強法治宣傳,提升經營者法律意識,引導他們牢固樹立合法合規經營理念。
一個多月后,一封來自文廣旅體局的復函送到了陳法官的桌面上。惠東縣文廣旅體局在收到司法建議后,全盤采納惠東縣人民法院所提建議,制定并印發《惠東縣文廣旅體局開展娛樂場所和網吧接納未成年人專項整治方案》,并先后開展4次整治活動,累計查處違規經營場所案件3宗。此外,該縣文廣旅體局還組織召開了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工作會議,表示要以此次建議書為契機,強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措施,組織執法力量集中精力投入到娛樂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的整治行動中。
“我很欣慰,也很有成就感!”陳法官感慨道,“以后在辦理涉未成年人的司法案件中,我更要主動作為,以司法建議聯動社會治理,變事后懲處為提前預防,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追光不止,向陽花開。惠東縣人民法院將繼續擔起社會責任,積極延伸職能,增強司法建議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將問題把握得更精準、目標指向得更明確、建議提出得更可行。
惠州報業全媒體記者賴金朗 通訊員蔡嘉威 高鵬 陳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