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惠陽法院嗎?我們是惠陽交警,你們申請協助查控的粵L****5牌汽車,我們已在三和街道找到并控制了,請盡快過來辦理交接手續。”
1月29日,兔年上班第二天,惠陽法院就接到交警部門告知查扣車輛的來電。這也是惠陽法院與公安機關聯合啟動“查人扣車”機制后,成功查控的第一部車輛。
據了解,陳某某與賴某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賴某應向陳某某退還9.1萬元及利息,但賴某一直拒不履行相應的還款義務,于是陳某某向惠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經網絡查控,惠陽法院依法裁定查封被執行人賴某名下的一輛汽車外,未發現其他可供執行財產。期間法院多次查找被執行人賴某及其車輛,但因蹤跡不明未能實際扣押涉案車輛,案件一時陷入困境。為盡快找到被執行人車輛并進行有效處置,惠陽法院借助與公安機關“查人扣車”聯動機制,當即向惠陽區公安機關發出協助查控申請。經過公安機關的數日監控,最終在轄區三和街道某路口成功查扣涉案車輛。
“公法聯動扣車‘開門紅’啊!”執行法官接到電話后激動不已,遂安排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奔赴現場與交警進行交接,很快涉案車輛得以成功扣押,等候后續進一步處置。
2022年10月,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公安局聯合下發文件,全流程建立“查人扣車”聯動機制,明確法院對已裁定查封但未能實際扣押的被執行車輛,可以請求公安機關協助查扣。為此,惠陽法院通過主動對接公安機關,聯合召開工作協調會,著重在被執行人及車輛查控對接和流轉事宜等方面達成一致意見,暢通解決執行難協作通道。
截至目前,該院已將15部車輛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協助查扣。接下來,惠陽法院將繼續強化“查人扣車”聯動機制在執行辦案中的運用,進一步加強法院與公安機關常態化協作配合,讓心存僥幸、試圖隱匿行蹤惡意逃債的被執行人無處可逃,促進執行財產實際到位,最大限度兌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
文圖惠報全媒體記者李芳娟 通訊員劉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