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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陽探索鎮街消防委托執法模式
鎮街受托獲得轄區范圍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權
惠州日報訊 (記者李芳娟 通訊員夏冬冬)為提高基層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有效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今年以來,惠陽區消防救援大隊陸續與轄區9個鎮街一級政府簽訂鎮街消防委托執法書,并對相關人員開展培訓。目前已全部簽署并完成培訓工作。鎮街消防行政委托執法是惠陽區對消防執法模式的一次嘗試,將切實提升社會面火災防控水平。
據了解,2018年消防隊伍實行了改制,消防官兵正式退出了現役,公安消防部隊也成為歷史。改制以來,公安機關在基層消防執法方面力度大幅弱化。一段時間以來,鎮街一級政府在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上存在虛化、弱化的問題。如今,通過消防委托執法,基層政府受托獲得轄區范圍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真正成為了加強全區消防安全建設的基層力量。
培訓會上,區消防救援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了消防委托執法的目的和意義,分析了委托執法的優勢和重要性,希望鎮街進一步明確委托執法人員職責,落實執法終身責任制,堅守執法廉政底線,全面做到消防監督執法取證合法和程序正當,有序開展鎮街委托執法工作。
據介紹,受委托的各鎮街結合本區域行政執法工作實際,需健全消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工作制度,配齊必要辦公設施,選配若干名取得行政執法證件、有一定執法工作經驗的人員為消防行政執法人員,對本行政區域內場所的消防安全行使監督檢查權,包括老舊建筑、小型場所、“三合一”場所、公共娛樂場所、農家樂(民宿)、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停放充電場所、村級工業園等。發現單位、個體工商戶或個人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鎮街一級政府有權要求違法行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
本次受托獲得的消防行政處罰權力共有13項,包括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行為,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目前,各鎮街負責人表示,這對今后進一步提高基層消防行政執法力度和火災防控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尤其是為解決轄區內消防管理上的執法難點問題形成強有力的工作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