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李芳娟 通訊員甘依婷 蘇智藝)為充分發揮巡回審判服務基層群眾作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動鄉村高質量發展,近日,惠陽區人民法院平潭人民法庭結合實際,以巡回審判的方式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走進良井鎮矮光村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據介紹,承辦法官在審查材料時了解到被告因車禍癱瘓,生活無法自理。考慮到被告的身體狀況,減輕訴累,同時達到以案釋法的目的,承辦法官當即決定變“坐堂審案”為“到村開庭”,將巡回庭審搬到百姓身邊。
良井鎮矮光村庭審現場。 惠州日報記者李芳娟 通訊員甘依婷 蘇智藝 攝
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充分聽取了當事人的意見,融情于法,耐心向當事人釋法析理、調解疏導。經調解,原被告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系,并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結合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現場村民普及民法典婚姻篇相關知識,講解婚姻生活中易產生的糾紛、權利以及如何救濟等,切實讓案件審判變成一堂的生動法治課,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巡回審判是深入基層化解糾紛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惠陽區人民法院積極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探索和完善司法便民舉措,主動融入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定期開展巡回審理、法治宣傳等活動,將法律送到群眾身邊,為社會穩定、經濟發展、鄉村振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繪就“法治惠陽”最美的“楓”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