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歲末,惠州市自然資源部門進一步加快了閑置土地的懲處腳步。南方日報、南方+記者日前從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了解到,該局集中發布了一批《閑置土地認定公告》,振業發展、通利化工和逸基地產等3家企業共計約1.22萬平方米建設用地被認定為閑置土地,將依法進行處置。
作為惠州的產業重鎮,惠陽區近年來取得長足發展。象嶺智慧產業園、梅龍湖產業新城等工業園區集聚發展,產業項目紛至沓來,項目產業發展用地需求激增,加速盤活閑置用地成為發力重點。
據公告內容顯示,惠州市惠陽區振業創新發展有限公司2017年1月14日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地段4006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粵(2017)惠州市不動產第3027741號,土地用途為其他商服用地、城鎮住宅用地!秶薪ㄔO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補充條款)約定動工開發日期為2019年7月14日之前,當前已超過約定動工日期超過4年時間。
惠州市通利化工有限公司則于2016年1月6日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惠陽區永湖鎮福地村地段4344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惠陽國用(2016)第1200020號,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為2019年1月10日之前,超過約定動工日期近5年。
惠州市逸基地產有限公司則是在2013年12月27日取得位于惠陽區淡水街道石橋村地段3845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惠陽國用(2014)第0100827號,土地用途為其他商服用地。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為2018年10月9日之前,至今已超過約定動工日期逾5年。
梳理3則閑置土地認定文件,公告指出,上述宗地均存在超過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情況。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該局經啟動閑置土地調查、認定等工作,認定宗地為閑置土地,且閑置原因為企業自身原因。
公告顯示,該局當前正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規定進行公開,下一步將按照該處置辦法相關規定對3宗閑置土地進行依法處理。
具體到如何處置?記者查閱該《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相關規定條款發現,針對因企業方面的行為造成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提出,對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時,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結合3家企業當前均已遠超約定動工的兩年時限,這也意味著3宗土地將被政府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