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確認吳金龍等2位同志為見義勇為人員的公示
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惠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障工作實施辦法》和《惠州市惠陽區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獎勵和保障辦法》要求,經惠陽區委政法委、惠州市公安局惠陽區分局審核,惠陽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核實,認為吳金龍、歐陽文等2位同志行為符合《條例》第九條規定,屬于見義勇為行為。現將事跡材料公示如下:
事跡一:2025年4月22日17時30分許,吳金龍途經淡水鐵橋時看見一名男子站在護欄外情緒激動隨時可能墜落,現場民警正在勸導。忽聽到該男子提出“想抽支煙”時,吳金龍立即掏出香煙,一邊說著“兄弟,煙給你點上”一邊緩步靠近,在該男子伸手接煙的剎那,一個箭步上前牢牢抓住其后背,與民警合力將其拉回安全區域,整個過程僅用10秒卻成功挽救了一條生命。
事跡二:2025年4月20日上午11時40分許,歐陽文途經永湖鎮惠民橋附近時看見一男子站在橋上想跳河,于是上前勸說把其攔下來帶到一旁詢問情況,突然該男子情緒激動直接往河里沖并跳下去,歐陽文見狀豪不猶豫跳進河里,成功將該男子救起。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并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惠陽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擬確認吳金龍、歐陽文等2位為見義勇為人員,并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自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7日。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均可通過電話、信函等形式向惠陽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惠陽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將對反映人和反映內容嚴格保密,并根據反映情況負責地進行調查核實。
聯系人:周警官;聯系電話:0752-3883264
郵寄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辦大埔社區孫屋榕樹頭88號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郵編:516211。
惠州市惠陽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5年5月30日
來源:惠州市惠陽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惠陽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