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惠州交警在開展酒駕查處行動中
查獲一名“違法大王”
這位車主竟然同時擁有
3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無證駕駛
酒后駕駛
偽造號牌
事件起因
2月5日凌晨,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北大隊在惠州大道三環立交橋路段設卡開展酒醉駕整治行動。期間,一輛摩托車沿惠州大道往市區方向行駛,行駛至執勤點時,摩托車駕駛員試圖逃跑,警員們迅速反應上前將其攔截查獲。
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134mg/100ml達到醉酒駕車標準
除此之外
民警對其信息進一步核查時
發現駕駛員黃某持有準駕車型為C1
無摩托車駕駛證且車牌為假號牌
蜀黍了解后得知
黃某與朋友聚餐吃飯時,喝了三兩白酒,接著去娛樂唱歌,結束后就抱著僥幸心理駕駛摩托車出行,結果被查獲。
最后
民警對黃某的違法行為
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處罰
在此
蜀黍也要給大伙兒
科普一下相關知識
01 無證駕駛怎么處罰?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規定: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年滿18周歲,且經過培訓和考核領取駕駛執照后方準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相關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
02 酒后駕駛怎么罰?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03 偽造號牌怎么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蜀黍想說的是
違法上路,你搪塞的是交警
危害的卻是自己的生命安全!
整治行動天天有
蜀黍查處天天在
希望廣大駕駛員
切勿因一念之差
釀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