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內不得挖掘;地下管線建設臨時占用或挖掘道路的還辦理臨時占用或者挖掘許可手續……城市地下管線是保障城市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和“生命線”。日前,市住建局編制發布《惠州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機制,并對其建設程序、技術、制度、措施、責任等方面進一步明確。該辦法將今年2月27日起正式施行。
惠州市政道路。資料圖
保障城市安全運行
提高綜合承載能力
在城市建設中,可能會見到這些情況發生:道路兩側的管線“挖了填,填了挖”,城市綠化被管道施工破壞,施工單位挖斷管道導致天然氣泄漏、斷水斷電……這些問題的主角“地下管線”雖然看不到,但其實與群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何為城市地下管線?是指建設于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消防等各類管線及其附屬設施,以及用于集中敷設上述管線的綜合管廊?梢钥吹剑叵鹿芫種類繁多,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管理難度大,這就更需要建立統一的管理機制。
“科學規劃、有序建設、動態管理是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提升城鎮化發展質量的重要手段和途徑!笔凶〗ň窒嚓P負責人介紹,《辦法》立足我市實際,以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的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體制機制為基礎,以強化各部門單位安全責任、規范地下管線建設行為、推進管線與道路同步建設、加強各類工程施工對既有管線安全保護、建立管線有序建設和科學發展保障體系為重點,在程序、技術、制度、措施、責任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
記者看到,《辦法》共34條,內容包括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的程序、技術、制度、措施、責任等具體工作內容。
該負責人表示,作為我市城市地下管線的綜合協調和綜合監督管理部門,下來,市住建局將會同有關部門以《辦法》的頒布實施為契機,嚴格依法履行部門職責,進一步加強我市地下管線的管理,推動全市地下管線有關工作規范化。
資料圖。來源:惠州日報
明確管線建設全流程職責
在涉及有地下管線的項目施工方面,《辦法》對管線建設全流程明確了權責。
根據《辦法》,新建、改建、擴建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的,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手續。涉及地下管線安全、消防安全、防洪防汛安全、軌道交通保護、樹(林)木保護的,還應當征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權屬單位的意見,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如出現城市地下管線建設需臨時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情況,《辦法》明確,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臨時占用或者挖掘許可手續,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減少對城市道路交通的影響。
為了保護建設好的地下管線,《辦法》明確,涉及城市地下空間利用的工程,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前,應當通過查詢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取得施工影響范圍內的地下管線現狀資料,并進行現場核實。
在竣工驗收方面,《辦法》明確,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申請辦理規劃條件核實。未經規劃條件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同時,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月內,還要向所在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一套符合規定的建設工程紙質檔案、聲像檔案、電子檔案及其電子數據目錄。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新建的道路,《辦法》明確,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內不得挖掘;因特殊情況需要挖掘的,須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該挖掘不包括采取非開挖方式施工、設置工作井進行點狀開挖和沿道路橫向接管。
惠報全媒體記者 邱若蓉 通訊員 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