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建局編制發布《惠州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旨在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機制,明確新改擴建城市道路5年內“禁挖”。
這意味著“扒路”不能再任性了,機制化“禁挖”,真贊。
之所以“禁挖”,皆因地下管線包含供水、排水、燃氣、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消防等各類管線及其附屬設施,馬路頻繁“開膛破肚”,市民群眾在“拉鏈馬路”往來,苦不堪言。再者,若因施工“誤傷”用水、用電、用氣等生活設施,連日常生活也受影響。所以,明確新改擴建城市道路5年內“禁挖”的政策贏得市民稱贊,此舉讓“扒路”有規可依、有序進行,消除“拉鏈馬路”煩惱。
新管理機制的另一重要意義在于,以更規范管理、更嚴尺度管理地下管線,倒逼相關責任方進一步明確職責,以更長遠目光看待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展現更好工程質量和管理服務水平,讓城市道路交通更加順暢,讓市民群眾更便利享受優質生活配套服務。
“扒路”不任性,城市更美好。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涉及多個部門單位,牽連著最基本的民生。希望有關部門加強信息溝通與交流,加強決策的科學性,強化監管,加強統籌,讓浪費少一點,讓交通順暢點,盡量少一些重復挖掘,少一些開挖的隨意性,努力推動我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再出新成果。
(捋事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