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壓力山大”的打工人
假期當然要好好放松了
和朋友們游山玩水、喝酒吃菜
真開心呀
但是
除了“喝酒不能吃頭孢”
酒后注意事項
你還知道哪些?
那當然是
交警蜀黍千叮萬囑
這些車主卻還是守不住底線
5月1日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南大隊在演達大道三環裝飾城路段開展夜查酒駕整治行動。
期間,朱某駕駛粵L號牌小車臨近執勤檢查點時,欲將車輛往邊上輔道行駛躲避檢查,執勤民警見該車行駛軌跡可疑,于是上前攔停檢查,經檢測,該駕駛員的酒精含量8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無獨有偶,凌晨0時43分許,民警又查獲一名酒后開車的駕駛員,該駕駛員經過酒精測試儀檢測,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隨后,民警分別對兩位違法駕駛員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和教育,并將兩人帶去醫院進行血液檢測,該案件正進一步處理中。
第二天
交警蜀黍凌晨出擊
又查到了兩名“醉貓”
5月2日
凌晨,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北大隊在惠城區三環立交橋路口段設卡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
0時20分,一輛貴D8Z***小車駛入執勤點,執勤民警示意該車靠邊停下進行例行檢查。當搖下車窗時,一股濃濃的酒味從車內飄出,民警隨即對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83mg/100ml,達到醉酒駕車標準。不到十分鐘,民警又查獲一名“醉貓”,其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131mg/100ml。
據駕駛員黎某、任某解釋,二人都是與朋友聚餐時,喝了點啤酒,結束時感覺自己還清醒可以開車,想著這么晚了交警也不會查車,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民警對黎某、任某二人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告知醉酒駕駛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并將二人帶去醫院進行血液檢測。案件正進一步處理中。
瞧瞧這位駕駛人說的話
只喝了一點啤酒
少量飲酒就可以開車嗎
酒駕無關酒量
酒駕認定標準與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系,酒量大的人飲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根據酒量大小來判定是否酒駕,是毫無科學依據的。
在接下來的日子里
請各位駕駛人自覺做到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也要提醒身邊的親朋好友
主動拒絕酒后駕駛
不管是誰
只要你膽敢酒后開車上路
蜀黍一定不會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