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種情形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購房提取公積金年限從1年延長至2年,
租房提取縮短至可半年申請一次;
翻建大修自住房可在兩年內申請,
加裝電梯可在一年內申請……
日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修訂
《惠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規范》
并發布實施,明確我市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的
提取條件、程序、材料,
提取時間、頻次和額度,
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
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
今日惠州網資料圖。攝影/記者周楠
規范提取條件
13種情形可申請提取
記者了解到,上一版《操作規范》為2014年修訂,發布至今已有9年時間,隨著《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修改以及多條涉及提取內容的政策發布,其部分條規與最新政策有出入,及時修訂方便市民查閱辦理提取是應有之義。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近年我市實際情況及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目前提取政策已有較大的修改。對此,該中心對現行相關提取業務規范進行了合理修訂,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
“進一步明確了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的提取條件、程序、材料,提取時間、頻次和額度,以及主管部門的相關監督職責。”該負責人介紹,最新《操作規范》明確了我市繳存職工共有13種情形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根據,《操作規范》,其中8種為一般性的提取,分別是購買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的;償還自住住房購房貸款本息的;無房租房自住的;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納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因本人、配偶或夫妻雙方直系血親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其他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監管部門、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會議決議可以提取的情形。
另有5種可一次性提取并注銷賬戶,分別為已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封存半年無重新續繳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
目前,《操作規范》已在今年5月發布實施,市民可登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查看全文。
便民惠民
購房提取年限放寬 租房提取頻率增大
為了方便市民辦理,《操作規范》還進一步明確了提取時間、頻次和額度。
此前,我市購房提取的年限為一年內,不少人因不了解政策錯過提取時間。此次《操作規范》延長了提取時間,進一步保障了市民的權益。
根據規定,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應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出申請,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累計提取。但全款購房的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分期付款的累計提取金額不能大于上述期限內已支付的房款,按揭貸款購房的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首付款。購買再交易住房(含法院拍賣房)在不動產權證書簽發之日起兩年內提出申請,每月可提取一次,可累計提取。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如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可簽訂公積金沖還貸業務,如償商業貸款,可每月可提取一次,如為本市簽約銀行還可辦理逐月劃扣。每月提取的額度不能超過月供額度。
對于無房租房的市民來說,我市公積金進一步加大了住房保障的力度,縮短提取間隔,提高提取額度。
《操作規范》規定,無房租房自住的職工,每月可提取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百分之五十,且每人每月不超過800元,兩次提取間隔需滿6個月,當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計提取。過去,我市此類型提取的額度為每人每月不超過500元,提取間隔為1年。
此外,《操作規范》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申請提取公積金的提取時間進行了明確。其規定,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應在相關批復簽發之日起二年內提出申請,只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屋造價款。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在電梯安裝竣工驗收后一年內,可申請提取不超過本次增設電梯應分攤的費用金額,只可提取一次。
今日惠州網資料圖
堅持房住不炒
限制婚姻、產權關系變動提取
近年來,我市毫不動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讓人民住有所居。表現在公積金方面,“婚姻關系、產權關系變動”、“異地購房”等都成了影響公積金提取的重要因素。
記者看到,包括違規提取在內,《操作規范》明確了8種不可提取的類型,其中新增了上述相關類型的限制條件。
根據《操作規范》規定,包括職工、配偶與夫妻雙方直系血親之間發生再交易住房買賣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購買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其他產權人并以該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同一人在12個月內多次(3次或以上)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同一套住房在12個月內買賣2次或以上的;職工購買部分產權住房或2次以上購買同一產權住房的都將不予準許提取。
此外,在申請提取條件中,職工在婚前購買的自住住房,婚后配偶方需結婚滿一年后才可以以購買自住住房情形申請。
嚴懲違規行為
違規套取公積金將停取停貸5年
雖然住房公積金歸職工所有,但必須專款專用。過去,有部分心存異念的繳存職工和不法分子、非法中介機構相互勾結,企圖用虛假材料非法套取住房公積金,這些都會受到嚴懲。
記者看到,《操作規范》明確了9種違規提取行為,包括利用虛假的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家庭成員和親屬關系證明等身份關系;利用虛假購房、借款合同、住房租賃合同提取住房公積金;利用虛假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審批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等。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旦發現職工有違規提取情況屬實的,公積金中心依據不同情節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根據《操作規范》,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將限制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違規提取成功的自全額退回違規提取資金之日起5年后解除限制、違規提取行為未遂的自違規行為認定之日起5年后解除限制。
同時,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逾期仍不退回的,將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文字:惠州日報記者邱若蓉 通訊員饒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