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202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3年7月26日惠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惠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審計局局長歐陽絮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關于202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會議認為,市政府及其審計部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立足經濟監督定位,聚焦主責主業,依法對2022年度市本級財政管理、部門預算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重點民生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實等方面開展審計,注重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揭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在保證政令暢通、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群眾利益、保護生態環境、規范權力運行和推進反腐倡廉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會議同意這個報告。
會議指出,市政府要切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找準審計監督的著力點,不斷拓展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強化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和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重點環節的審計監督,加大對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和經濟平穩健康運行關系最密切問題的審計力度。將高質量發展的思維方式運用到審計實踐,進一步更新理念、創新思路、改進方法,堅持審計關口前移,將事后監督向“事前介入、事中跟進”的監督方式轉變,將靜態審計監督向動態審計監督轉變,實現跟蹤問效,“動態糾偏”。推動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加大對報告反映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督促力度,全面壓實審計整改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審計整改領導、監督、落實、責任追究機制,切實維護審計監督的嚴肅性、權威性。在抓好具體問題整改同時,要堅持系統觀念,通過舉一反三,加大源頭治理,著力破解“屢審屢犯”難題,促進從具體問題整改向制度建設推進。
會議要求,市政府要按照《監督法》規定,將本次會議的審計工作報告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通報并向社會公布。對在202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分析原因,扎實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23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報告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