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葉麗莎)近日,惠州市衛生健康局和惠州市教育局共同起草了《惠州市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發展補助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稿從補助目標、補助條件和標準、補助辦理程序、保障措施四個方面一體考慮,提出了多項支持政策,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月25日。
在補助條件和標準方面,意見稿明確三種情況:一是有條件開設托班的公辦幼兒園一次性改造補助;二是有條件開設托班的公辦幼兒園招收3歲以下幼兒同等生均補助;三是符合社區托育服務設施覆蓋率>60%的普惠托位補助,按照每生每月200元的標準補助,每生每年補助不超過10個月,市托育綜合服務中心享受普惠托位補助。
根據意見稿,在補助辦理程序中,公辦幼兒園一次性改造項目申報及補助按規定辦理立項審批或備案程序;在幼兒園生均補助和普惠托位補助申請中,各縣區符合條件的幼兒園每年5月底前向縣區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市直幼兒園將申請材料徑報市教育部門。符合條件的社區普惠托育中心每年5月底前向鄉鎮(街道)衛生健康工作機構提出申請,衛生健康工作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上一學年普惠托位補助初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