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惠陽區、惠東縣、博羅縣
公布了2024年中小學入學指南
其中包括各位家長所關注的
積分入學、新生入學預警等相關信息
一起來看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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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陽區義務教育階段
起始年級學位申請條件
一、適用對象
(一)申請一年級對象: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未取得小學學籍的適齡兒童。
(二)申請七年級對象:當年受完規定年限小學教育的學生。
二、公辦學校
(一)戶籍生
1.申請條件
①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內戶籍及監護人具有學區內房產;
②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所在鎮(街)戶籍及監護人具有學區內房產;
③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內戶籍,監護人無學區內房產;
④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所在鎮(街)集體戶。
2.錄取辦法
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的年限及監護人在學區內的房屋產權證時長情況,計算積分。按照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錄滿為止。若不能被本校錄取的,則分流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屬于集體戶的,將根據監護人的社保、居住證等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二)政府性照顧對象
1.申請條件
①惠陽區投資、就業或與本地戶籍配偶團聚并長期居住的國際人士、港澳臺人士隨遷子女;
②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突出貢獻人員子女;
③政府統一組織并在移民安置點集中安置的移民子女;
④因孤兒領養、父母離異而戶籍未落實的適齡兒童少年;
⑤持本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區委組織部認定評定發放的優粵惠才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及企業人才子女;
⑥其他政策性照顧對象。
2.錄取辦法
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辦法并結合學位情況,安排居住地就近或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三)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申請條件
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所在鎮(街)外戶籍,監護人持有惠陽區“居住證”(有效期須包含2024年5月)且購買了惠陽區2024年5月“ 基本養老保險”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監護人戶籍是惠州市的,無需提供居住證;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是惠陽區的,無需提供監護人購買基本養老保險憑證。
2.錄取辦法
根據監護人的戶籍、有效居住證時長、房屋產權證年限、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時長等綜合因素,計算積分。按照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未被錄取者,可按照招生規定自行申請民辦學位;若參加民辦學校電腦搖號派位未錄取者,則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到民辦學校就讀。
三、民辦學校
(一)申請條件
1.惠陽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政策性照顧對象;
3.本校教職工子女(須提供監護人購買惠陽區“基本養老保險”憑證);
4.監護人持有惠陽區“居住證”(有效期須包含2024年5月)且購買了惠陽區2024年5月“ 基本養老保險”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監護人戶籍是惠州市的,無需提供居住證。
(二)錄取辦法
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報名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全數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實施電腦搖號錄取。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優先錄取符合條件的本校六年級畢業生。
2024年惠陽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起始年級戶籍新生入學預警
(一)淡水街道
(二)秋長街道
惠東縣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
起始年級學位申請有關事項
一、適用對象
(一)申請一年級對象: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未取得小學學籍的適齡兒童。
(二)申請七年級對象:當年受完規定年限小學教育的學生。
二、申請條件
適用對象申請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一年級、七年級學位,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惠東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二)非惠東縣戶籍的適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為惠州市內戶籍的,須在惠東縣繳交養老保險;其監護人為非惠州市戶籍的,須辦理在惠東縣的居住證,且在惠東縣繳交養老保險。
(三)享受政府相關優待政策人員子女。
三、申請及錄取辦法
(一)公辦學校
1.申請批次
第一批:在戶籍所在鎮(含街道、度假區、旅游區,下同)居住,申請居住地所屬服務范圍學校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即戶籍生);享受政府相關優待政策人員子女。
第二批:申請居住地所屬服務范圍學校學位,非申請學校所在鎮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即積分生)。
2.申請方式
每名適齡兒童少年只能選擇申請1所居住地所屬服務范圍公辦學校學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到相關學校。
3.錄取辦法
學校安排第一批符合條件的戶籍生和享受政府相關優待政策人員子女入學后,根據剩余學位,對第二批申請積分入學隨遷子女按照積分由高到低錄取,錄滿則止。對積分不夠未能被申請學校錄取的隨遷子女,可選擇到惠東縣內民辦學校或其他地區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申請入學。
(二)民辦學校
1.申請批次
全縣民辦學校均實行網上統一申請。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微信關注“hzschool惠上學”公眾號進入系統頁面,選擇1所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2.錄取辦法
對于符合條件申請人數在招生計劃數以內的民辦學校,由學校直接錄取在申請系統中報讀該校的學生;對于符合條件申請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采用分批次直接錄取與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相結合的辦法招生。
招生入學咨詢電話:8833265。
博羅縣2024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
學校起始年級入學申請指南
一、申請對象
(一)一年級:年滿六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未取得小學學籍的適齡兒童。
(二)七年級:符合博羅縣申請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申請條件
申請公辦、民辦學校學位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博羅縣戶籍兒童、少年;
(二)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非博羅縣戶籍兒童、少年,其監護人須持有博羅縣有效居住證和購買博羅縣基本養老保險。
說明:惠州市內其他縣區戶籍兒童、少年申請入讀我縣學校,可用戶籍證明代替居住證。
三、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
1.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學區內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二批: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含博羅縣內非本鎮街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申請辦法
(1)申請規則:申請公辦學校學位,所申請入讀學校必須是招生地段內(即戶籍或居住地所在學區)的學校。
(2)申請方式:監護人通過“惠上學”提交報名申請及相關資料。
3.錄取辦法。采取按批次錄取辦法,如當前批符合申請資格的人數少于招生指標數,則全部錄取;如當前批符合申請資格的人數超過招生指標數,則不再進行下一批次錄取。符合第二批申請資格但未錄取者,將統籌調配公辦學校就讀或自行選擇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二)民辦學校
1.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學位和公辦學位可以同時申請。申請民辦學位的,只能選擇一所民辦學校申報。
(1)網上報名。監護人可在“惠上學”通過電腦或手機在網上報名。
(2)錄取辦法。如報名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全數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實施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2.凡在我縣民辦學校就讀六年級的學生(以學籍為準),符合下列條件可參加學校“小升初”直升:
(1)屬惠州市戶籍的學生,可直接參加校內直升。
(2)非惠州市戶籍的學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需具有惠州市內的居住證及社保(其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為惠州市戶籍的,無需提供居住證)。
(3)根據惠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號)的工作要求,從2024年起,所有參加民辦學校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學生,其本校學籍至畢業時至少須連續在籍滿三年(含畢業年級);2023年5月30日前已在學籍系統內完成轉學手續的學生不受影響。
(4)確定參加民辦學校本校“小升初”直升的學生將提前錄取,被提前錄取的學生則不能再申請報讀我縣其他民辦學校。
四、申請材料
(一)學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本人出生證及戶口本、監護人戶口本;
(二)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1.兒童和少年出生證及戶口本、監護人戶口本;
2.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屋產權證明等(申請民辦學校學位不需提供);
3.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三)非博羅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1.兒童和少年出生證及戶口本、監護人戶口本及在博羅縣居住證(有效期內);
2.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屋產權證明等(申請民辦學校學位不需提供);
3.監護人在我縣繳交的社保證明。港澳戶籍還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父母與子女關系公證材料。
(四)有關材料具體說明
1.居住材料。適齡兒童和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一般住房:提供房屋產權證,產權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單獨所有或共有;已購房但產權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須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產權證復印件。如產權人是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該適齡兒童應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戶口本上或提供關系證明材料。
(2)特殊住房:①屬于原住居民的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居委會開具相應證明。②屬于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③屬于集資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并由轄區居委會開具住房證明。④適齡兒童父母在博羅縣自建房屋居住的,應提供轄區鎮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于“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⑤屬于集體宿舍類別的,提供集體宿舍房產證或相關證件和實際居住證明材料。
2.社保材料。參與積分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提供監護人的博羅縣社保參保證明。
3.其他情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不予受理學位申請:①申請材料不齊或虛假的;②非本縣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對象的;③家長提供的證件內容和報名填報的信息不一致的;④申請學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屬于公辦學校招生地段的;⑤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的。
五、特殊兒童義務教育學位申請辦法
(一)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博羅縣籍適齡殘疾兒童應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申請條件、提交材料和錄取辦法與普通兒童學位申請相同。
(二)不能適應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但能適應特殊教育學校或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集體學習生活的博羅縣戶籍精神(自閉癥)、肢體(腦癱)類適齡殘疾兒童,憑戶口本、殘疾證、出生證、醫院證明到博羅縣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學位。咨詢電話:0752-6879923。
六、溫馨提醒
(一)請家長認真閱讀本指南,提前做好學位申請準備,具體實施細則請關注后期發布的招生工作指引。
(二)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提交材料申請學位的,符合條件的博羅縣戶籍學生根據實際統籌調配安排學位,非博羅縣戶籍學生自行選擇申請民辦學校學位。被錄取的學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報到、注冊及相關入學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其申請錄取的學位,學校不予保留學位。
(三)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留級或變相留級。已取得小學或初中學籍的學生,不能參加學位申請。對于隱瞞事實、謊報信息而被錄取的,一經核實將取消錄取資格,責任由家長承擔。
(四)小學一年級新生報到時,學校須收取《兒童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請家長應提前準備。
(五)申請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不收取任何費用,招生全程公開透明并接受社會監督,請各位家長務必通過正規途徑申請學位,切莫輕信不法分子,謹防受騙上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七、特別說明
本指南如與上級文件規定不一致的,則以上級文件為準。
八、招生咨詢電話
九、招生監督電話:
博羅縣教育局教育股:6292146、6297748
博羅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二紀檢監察組:6206389
提醒
詳情請登錄惠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2024年惠陽區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學位申請條件通告》《2024年惠陽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戶籍新生入學預警》,惠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關于惠東縣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學位申請有關事項的通告》。
來源:惠州頭條APP、惠陽區教育局、惠東縣教育局、博羅縣教育局、小惠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