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惠州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更名的決定
(2024年3月28日惠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惠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要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惠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更名為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更名為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