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企業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引發亡人交通事故,不僅駕駛員要負刑事責任,車隊長、企業負責人也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連日來,惠州公安交警部門開展集中統一行動,嚴厲打擊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道路運輸企業,對惠州市凱潤混凝土有限公司、惠州市正益通物流有限公司、龍門縣鴻添物流有限公司、惠州市澤輝運輸有限公司等4家存在涉嫌交通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相關責任人依法采取相應法律措施,共傳喚16人、刑拘5人、逮捕2人,對規范全市貨運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形成強大震懾作用。
鎖定一批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的涉事貨運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公安機關有關工作要求,惠州公安交警積極探索道路交通安全領域“三法銜接”工作機制,全面開展貨運車輛造成交通亡人事故深度調查工作,深挖事故原因,對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企業負責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惠州公安交警部門通過對近年全市發生的貨運車輛亡人事故涉及人員、車輛、道路、管理、環境等方面進行全流程、全要素的深度調查,并對近期涉大貨車亡人交通事故進行逐一復盤,快速鎖定一批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的涉事貨運企業。
今年4月29日,惠州市凱潤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屬運輸車輛闖紅燈,與對向一輛小車發生碰撞,導致1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對事故展開深入調查時發現,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漏洞,依法對企業進行立案偵查,依法刑拘肇事駕駛員、企業車隊隊長及管理負責人共3人。經查,該企業名下有62輛貨運車輛,近三年來共有256宗交通違法行為。
為嚴厲懲處部分企業負責人違反安全生產和交通運輸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導致貨運車輛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亡人事故的嚴重后果,惠州公安交警于5月7日、8日部署開展了集中統一收網行動。
對涉事貨運企業違法犯罪行為實現精準打擊
“道路交通運輸行業是極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高風險行業,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是運輸企業發生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主要原因。”針對相關貨運企業負責人未落實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未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長期指使、強令貨運車輛駕駛員超載超限運輸,導致車輛亡人交通事故的違法犯罪行為,惠州公安主動對接相關部門,通過專題會商等形式全面梳理案件情況和證據清單,進一步確認相關法律法規中涉及的法律適用等問題,并明確各職能部門在行刑銜接過程中的職責分工,打通“三法銜接”的關鍵鏈路,實現對涉事貨運企業違法犯罪行為的精準打擊。
“堅持對道路交通事故開展深度調查,依法追究涉事企業生產管理人員刑事責任,旨在推動落實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重塑企業交通安全生態,最大限度地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提醒,在生產運輸過程中,廣大客貨運企業要牢固樹立安全、規范運營意識,時刻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心上,嚴格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企業交通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自覺做到遵守交通法規,主動防范交通事故。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采寫:惠報全媒體記者劉豪偉 通訊員惠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