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電動車治理難 如何打“組合拳”破解
惠州扎緊制度“籬笆”治理交通亂象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的激增帶來了交通擁堵、事故頻發、停放困難、充電安全隱患等一系列問題,特別是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比例顯著提升,對市民安全出行和城市交通管理造成影響。“加強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迫在眉睫。”在業內人士看來,提高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規則意識、強化源頭安全監管、加強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等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駕乘電動自行車出行,請佩戴安全頭盔”“無非機動車道的,要自覺靠右行駛”……一場“大兵團”聯合整治行動日前在惠州火熱展開,重點對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未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管嚴查。
《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日前掛網,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建議,力求通過銷售、登記、通行、停放等方面一系列創新與人性化管理舉措,構建一個更為安全、高效、和諧的城市交通環境。
大部分市民佩戴安全頭盔文明出行。惠州東江圖片社供圖
A 交通違法怎么預防?
實行系統性管理措施,提高群眾安全規則意識
我國是電動自行車生產、消費大國,2023年規模以上企業累計生產電動自行車4228萬輛,全社會保有量高達4億輛。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廣大群眾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從上下班到送外賣,從購物買菜到接送孩子,電動自行車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便捷。然而,部分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安全、規則意識淡薄,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行、不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亂象廣受詬病。
市區合生大橋是很多人上下班必經之路。記者日前在合生大橋北橋頭紅綠燈路口發現,個別電動自行車在拐彎處橫穿機動車道,更有駕駛人為圖方便,直接在機動車道上混行通過。
“每天經過這個路口都提心吊膽,下班高峰期,三五成群的電動自行車扎堆穿過,生怕一不小心就會撞到。”市民楊子瑜家住江北碧水灣小區,每天下班都要從這里經過,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隨意穿行的現象讓她感到“如履薄冰”。
不佩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也時有發生。日前,在市區東湖西路與東坡路交會處,短短幾分鐘,記者就發現多位車主沒戴頭盔,而頭盔就掛在把手上。“想著距離不遠,忘記戴了。”市民戴先生不好意思地說。
近年來,經過形式多樣、常態化的宣傳教育、嚴查嚴管,我市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明顯好轉,安全頭盔佩戴率超過80%。為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還時有發生?
“大多數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沒有經過專門培訓,所以安全意識、規則意識淡薄。另外,違法成本太低,不少車主即便違法也無所謂。”市民張帆是一名交通安全志愿者,經常參加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他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深有感觸。
惠州交警分析,從現場查處的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情況來看,駕駛人貪圖方便,交通安全、規則意識不強,是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的主因。
“無規矩不成方圓。”張帆認為,治理電動自行車交通亂象,還是要從建章立制入手,通過實行系統性管理措施,讓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逐步養成安全、文明出行的好習慣,從而預防和減少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
為此,我市將出臺相關措施給電動自行車扎緊制度的“籬笆”。從《管理辦法》不難看出,惠州將采取系列措施規范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比如明確駕駛人年齡限制、安全裝備要求,強調佩戴頭盔、禁止手持電子設備行駛等行為。
“不戴頭盔罰50元,這個力度挺大的。”來自廣東恩平的陳女士認為,惠州對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行為的管理還不夠嚴,“在我老家,只要發現就頂格處罰,還獎勵拍照舉報的市民,沒幾天很多車主就養成戴頭盔的習慣了。”
B 源頭安全如何監管?
打非治違倒查追責,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快遞、外賣等平臺從業者駕駛電動自行車違法,駕駛拼裝或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也是廣大市民關注的焦點。
今年5月初,市民劉先生駕車由金迪星苑內部道路右轉進入金榜路時,一位快遞小哥沿人行道逆行與他的車輛發生碰撞,造成快遞小哥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快遞小哥急急忙忙,確實容易發生事故。”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司機、行人對快遞員、外賣員騎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逆行、看手機等違法行為有不少意見。
為何經常出現這種情況?“時間太緊了,很怕耽誤事扣錢。”外賣小哥李師傅說,外賣平臺對送貨時間有考核,尤其晚高峰,有時單量大、出餐慢,他們就需要在路上搶時間。“超時一點會扣3~5塊,最高扣8塊,送一單也就賺5塊錢,超時意味著這單基本不賺甚至賠錢。”
除了平臺對配送時間有限制外,接單量過大也是騎手交通違法的原因。多名外賣騎手告訴記者,光接一個訂單,時間是足夠的,但不少外賣員為了多賺點錢,會選擇目的地較近的多單一起接,配送量一疊加就容易面臨超時風險。
“這種情況僅靠騎手自律還不行,企業也要加強安全監管,從源頭上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市民張超干過一段時間外賣配送,他對此深有體會。他希望平臺加強騎手安全培訓,合理確定配送時間和路線。
對此,《管理辦法》也提到,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應當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其中包括組織駕駛人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等培訓、考核,合理確定配送時間、路線等標準和要求,督促駕駛人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等。
拼裝或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主要集中在加裝或更換高功率電池提高時速,以及加裝車篷、遮陽傘、手機支架、燈光等外部設施,殊不知這樣會改變電動自行車的性能,嚴重影響車輛操控和穩定性,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我的電動車從48V鉛酸電池改裝成了80V鋰電池,車速更快,電量更持久,但確實不安全。”市民小黃改裝過自己的電動自行車,后來因車速快發生事故,改裝車被交警查扣,這讓他深受教育。
“有些電動車銷售點或維修店可以改裝或者更換電池,遮陽傘、車篷、手機支架要從網上買。”小黃認為,杜絕拼裝或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最重要的還是從源頭管起。“如果沒有市場經營行為,個人想改裝也找不到地方。”
4月28日,國務院安委辦召開視頻會議,部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其中就要求各地各部門對電動自行車“線下”經營網點、維修店鋪和“線上”電商平臺進行打非治違,加強溯源倒查追責,問題嚴重的企業要列入失信名單等。
“不少電動自行車看起來合規,但座包下面還是給非法改裝、拼裝預留了空間。”我市有關部門介紹,根據《管理辦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應當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并鼓勵電動自行車銷售者實行帶牌銷售。同時,禁止銷售拼裝、非法改裝和加裝的電動自行車。提供拼裝、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服務或銷售拼裝、非法加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日前,惠州消防救援聯合公安交警、市場監管等部門,對轄區電動自行車銷售點開展檢查,排查在售電動自行車50余輛,發現存在改裝隱患電動自行車3輛,及時移交給相關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C 道路交通怎樣保障?
科學規劃建設非機動車道,打造合理城市交通體系
受客觀條件限制,惠州部分道路未設置非機動車道,道路兩側非機動車停車位不足,很容易造成電動自行車交通亂象。
記者日前在市區鵝嶺北路看到,道路兩旁的人行道上時有電動自行車通行,由于一些車輛車速較快,過往行人不得不盡量避讓。“說實話,我們也不想開上人行道,但是沒辦法。”對此,不少電動自行車車主表示很“委屈”。
車主張文靜認為,惠州市區不少道路沒有專門的非機動車道,或者非機動車道太窄,想超車必須拐到人行道或機動車道上去。“道路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雖然可以靠右行駛,但在機動車道上與小車搶道,總是讓人感到不安全。”
記者走訪市區東江大橋(往江北方向)發現,不少電動自行車要跨過一個機動車道才能走到非機動車道,上下班高峰期,電動自行車在川流不息的車流中穿行,險象環生。“他們就在車道中穿來穿去,我們也很害怕,電動自行車上橋路線是不是可以再優化呢?”小車車主何銘說。
不僅如此,記者走訪市區佳兆業、華貿、永旺等商圈時發現,雖然每個商圈都有專門停放電動自行車的區域,但車位遠不能滿足需求,停放到人行道甚至機動車道上的現象還是較為常見。
市區東湖花園六區北門是臨街商鋪,也是周邊市民吃早餐和買菜的集中區域。日前一早,記者發現其人行道上停放了整整2排電動自行車。“能接受,過了高峰期車會少點。”東湖六區居民張女士說。
電動自行車數量快速增長與非機動車道不足、停放空間有限之間的矛盾如何化解?
長期關注城市管理的惠州學院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院長蔡仕謙認為,要科學規劃建設非機動車道,引導電動自行車有序通行,減少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行人之間的沖突。“這個辦法如果能夠落地,意味著惠州在基礎設施建設上更加注重各類交通工具的需求,有助于打造更加科學合理的城市交通體系,提升市民獲得感、幸福感。”
加強非機動車道、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也是各地做好電動自行車治理工作的一大重點。交通與發展政策研究所(ITDP)中國區副主管李珊珊長期致力于推廣全球可持續和公平的交通系統,她表示,規劃非機動車道時首要考慮的是安全性,確保非機動車道的寬度和安全設施;此外,要保障非機動車道的便利性和連續性。對于缺乏非機動車道的道路,各地相關部門應進行詳細的道路及交通流量調研,合理分配道路空間,并進行停車管理規劃。“建議制定國家強制性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場所安全設計規范,并由地方管理機構監督執行。”
《管理辦法》提到,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非機動車道建設納入道路發展規劃,將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納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并組織實施。
記者了解到,我市在解決非機動車道易發問題上也有創新之舉。例如,針對路口右轉輔道大型車輛因視覺盲區易與非機動車發生剮蹭問題,惠州在重點路口設置了“右轉危險區”警示標識,非機動車事故發生率明顯下降。
專家觀點
蔡仕謙(惠州學院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院長)
創新開發管理平臺 打造安全出行環境
“電動自行車出行經濟、輕便、快捷,能滿足短程出行需求,備受市民青睞。”蔡仕謙認為,電動自行車在便民的同時,對公共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管理也提出諸多挑戰,迫切需要政府部門加大管理投入,回應市民關切,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蔡仕謙認為,《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的出臺,能夠對電動自行車行駛亂象、亂停亂放等問題的解決產生積極影響。同時,也要確保規定落地生效,切實做到嚴格執法、開展充分的公眾教育、進一步完善設施,并建立有效的反饋和申訴機制,讓市民及時反映問題和提出建議,進而保障《管理辦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搭建形成一個由政府部門牽頭,社區、企業和個人共同參與的機制平臺,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共同打造電動自行車安全出行的環境。”
“隨著科技的創新發展,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也可以從‘人防’向‘技防+人防’升級。”蔡仕謙建議,惠州可創新開發統一的電動自行車管理信息平臺和手機APP,上線信息推送、拍照舉報、意見反饋、教育培訓等功能,并鏈接我市智慧城市監控系統,自動識別和處罰違規行為。“利用大數據技術收集和分析車輛使用數據,可以預測高風險區域和高峰期,輔助部門進一步精準完善配套設施,優化管理措施,有效提高管理的科學性和精細化水平。”
他山之石
浙江推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
上線電動車治理數字化系統
穿梭于街頭巷尾的電動自行車,因其經濟、便捷、環保等特點,已進入千家萬戶,其綜合治理是一個極為復雜的系統性問題,涉及多個環節、多個領域、多個部門,全鏈條、智能化的監管成為關鍵。
2021年,浙江省推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上線電動自行車治理數字化系統“浙江e行在線”,全面實行“一碼統管、以芯智控”,從生產、銷售、登記、騎行、充停、維修、回收7個環節入手,打通了公安、消防、環保、交通、住建等10多個系統,集成了22項業務,匯集了上千萬條數據,實現全鏈條閉環管理。
例如,生產環節打造“混合編碼”應用場景,生產企業根據車架號、蓄電池序列號等唯一性標識對合格產品進行賦碼,構建“來源可溯、去向可查、責任可究”的數字化監管追溯鏈;銷售環節打造“標配銷售”應用場景,確保銷售的車輛、蓄電池等符合國家標準和CCC強制性認證要求,有效防止“道具電池”現象。
在騎行環節,打造“文明騎行”應用場景,通過衛星定位系統對電動車的精確位置、速度實時監控,實現多種違法行為的精準監測和數據采集,有針對性地進行違章布控,通過現場勸導、平臺宣傳教育等方式有效規范騎行行為。
在充停環節,通過對電動車精確定位與溫度采集,實現電動車火災預警;終端內置高靈敏度加速度傳感器,實現上樓充電預警。回收環節則打造“閉環回收”應用場景,與公安交管部門同步數據,實現車輛注銷、資源回收閉環管理。
自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落地后,浙江全方位守護電動自行車出行安全,有效控制和減少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發生率。
策劃 惠州日報記者張旭華
統籌 惠州日報記者劉豪偉 袁暢
采寫 惠州日報記者馮麗均 邱若蓉 劉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