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乘坐網約車上,駕駛人卻在高速公路上“大秀操作”:駕車時不僅頻繁使用手機,還一度雙手離開方向盤,這一幕嚇壞了車上乘客,提心吊膽的乘客拍下視頻向惠州交警部門舉報。
在高速公路上,網約車司機一邊開車一邊使用手機看導航,嚇壞了乘客。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五大隊接到群眾蘇某舉報稱,7月20日下午,其乘坐網約車在從惠州開往龍門途中,駕駛人邊開車邊操作手機,害得其提心吊膽,幸好沒有發生意外,否則后果不堪設想,希望交警部門徹查此事,并附上了該網約車駕駛人一邊開車一邊頻繁操作手機的視頻。
記者從舉報視頻中可以看到,當時,車輛行駛在高速上,駕駛人左手拿著手機,右手操作駕駛,時不時右手擺正方向盤。接到舉報后,執勤民警立即對被舉報車輛進行調查、核實,隨后根據線索快速鎖定了駕駛人,并傳喚其到交警部門接受調查,另外還通知網約車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
22日下午,網約車駕駛人梁某和公司負責人黎某一起來到交警部門接受調查,民警當面向其出示網友舉報視頻,在證據面前,梁某當場對其駕駛時有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供認不諱。梁某解釋稱,當時車輛行駛到武深高速龍門出口路段時,其自認駕駛技術好,當時速度減慢,車流量又不大,認為“安全”了,便打開手機看導航。
通過民警的批評教育,梁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此為戒,保證今后遵章守法、文明駕駛,并當場寫下保證書。最后,民警對其作出相應處罰。
接到舉報后,惠州交警依法對當事人及其公司進行約談、處罰。
分心3秒,時速60公里就會盲開約50米
據統計,開車時打手機發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狀態下的2.8倍;開車時看手機發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狀態下的23倍。看一眼手機最少需要3秒,假如以60km/h的時速開車,那么3秒鐘就會盲開出約50米,極易誘發交通事故。
正常情況下,以60km/h的時速開車,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剎車時,剎車的距離至少是20米;如果邊開車邊看手機,剎車距離會更大,后果將不堪設想。
惠州交警提醒,安全駕駛是駕駛人一生的必修課,每個駕駛人都應該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識,敬畏生命,敬畏法律,不做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文圖:惠報全媒體記者劉豪偉 特約通訊員鐘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