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去世了,生前有一套房產,他立了遺囑留給我,我想過戶到我名下,但我‘跑斷腿’至今還沒辦成。”近日,鄭某從外地急匆匆來到惠州公證處,尋求幫助。
鄭某說,他的父親將其名下位于惠州的房子通過立遺囑的方式給了鄭某。但是,該房子只有一半產權是他父親的,另外一半產權是他繼母劉某的,劉某也想把自己的一半產權出售給鄭某,而劉某一直在加拿大且因行動不方便,沒辦法回國辦理遺囑有效性確認和辦理委托出售房產的手續,導致這個房子無法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我到處咨詢這個事情,但是一直沒有找到解決的辦法。”對此,鄭某非常苦惱。
公證員深入了解案情后,為劉某、鄭某制定了公證方案。首先,由劉某向惠州公證處提出遠程視頻公證申請,惠州公證處一次性告知劉某所需要準備的材料,劉某到指定的海外遠程視頻公證現場完成公證程序。緊接著,由鄭某線下向惠州公證處提供有關材料辦理公證。惠州公證處進行核實后,為鄭某制定了辦理遺囑繼承公證所需的文書,由鄭某現場確認簽字,完成整個流程。最終,公證員為鄭某出具了遺囑繼承的公證書,為劉某出具了委托公證書,并提醒鄭某及時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科普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郭思琦、通訊員林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