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養老機構預收費的監管,5月10日,民政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養老服務費的預收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單個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過該老年人月床位費的12倍;鼓勵養老機構采用當月收取費用的方式向老年人提供服務,尚未建成或者已建成但尚不具備收住老年人條件的養老機構不得收取會員費。據了解,《意見》將從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養老院預收費和市民生活息息相關,新規將對廣州的養老院市場產生哪些影響?養老院經營者將如何應對?市民對新規反響如何?記者近日進行了調查。
記者走訪:
入住養老院前普遍要收數萬元“門檻費”或押金
記者走訪市內多家養老院發現,老人入住養老院時基本上都需要繳納一筆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的費用,對于這筆費用,不同的養老院有不同的稱呼,有的稱之為“贊助費”,有的稱之為“門檻費”,還有諸如“會員費”“服務費”“一次性購置費”“一次性生活設施設備費”等。并且這筆費用一般不退回,就算能退,最多也只退三到五成。
其中,有不少養老院采取“贊助費+月費”模式。某養老院負責人杜先生告訴記者,贊助費根據不同簽約年限而定,如老人簽約三年需要先繳納6.8萬元贊助費,未入住或入住未滿1年可退50%,入住1~3年可退20%,如果住3年以上則不可退還。“入住后每月費用包括床位費、餐費和護理費(據評估結果而定)。自理型老人標準雙人間每月費用4500元,護理型老人每月費用8000元。”
還有部分養老院則采取“押金+月費”模式。盡管押金可以全部退還,但月費價格相對比較高。以某高端養老院為例,老人入住需要先繳10萬元押金,然后按照其護理等級收取床位費、餐費、護理費。其中,單人間床位費是8600元/月,雙人間床位費大約6600元/月,餐費每月1800元,護理費則根據老人護理等級從5000元/月到15000元/月不等。在床位費收取方面,記者走訪的5家養老院中,有兩家為每季度收取一次,有一家是每半年收取一次,另外兩家則是按月收取。
市民周先生打算把父親送到養老院。經過一段時間的走訪和對比,他為父親選擇了一家需要繳納7.5萬元贊助費、每個月的費用約8000元的養老院。周先生的月收入約1.5萬元,他每個月要還房貸以及家庭日常開支等,對于每個月8000元的養老院費用,他多少還是覺得有點“肉疼”。周先生表示,如果按照最新的養老院收費新規,那么養老院應該對之前收取的超過標準的部分費用進行退還。前幾天他還專門就這個問題和該養老院進行了溝通,但養老院方面表示“新規還沒有實施,要等實施以后再協商”。
律師:
預收費糾紛案例不少 市民期盼養老院收費更規范
廣東法海律師事務所主任唐紅炬律師表示,養老院預收費和很多商業機構的預收費一樣,存在風險。“近年來老人因入住養老院時繳納的贊助費和押金退不了而和養老院產生糾紛的案例不在少數,很多時候甚至要對簿公堂,但即便如此,不少老人的押金依然不能退回。所以《意見》的出臺很及時,很有針對性。”
在唐紅炬曾經代理的一個案子中,一位66歲的老人和養老院簽訂的合同中約定,老人入住前一次性繳納8萬元“贊助費”,這筆錢在入住1年之后就不能退還。后來由于疫情影響,家人將老人接回家居住,隨后老人表示不愿再回去養老院住,家人于是想要回這筆錢。但養老院方面表示因為時間跨度超過1年,這筆費用無法退回。
另一個案例中,78歲的周姨于2021年9月與某養老院簽訂養老服務合同,合同約定周姨支付“養老服務認定費”12.6萬元后,可享受在2055年前任何時段入住該養老院的資格;周阿姨若因自身原因無法入住可申請養老院退費。周姨支付了這筆費用后并未入住,后因老伴去世,她打算前往外地生活,故要求養老院退還這12.6萬元,但養老院僅同意退還一半費用,因為合同條款寫著“客戶申請退款時,養老院僅須退回50%”。
周姨于是將該養老院告上法庭。法院認為該條款屬于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條款,“客戶申請退款時,養老院僅須退回50%”屬免除或減輕其責任的重要條款,而合同中并未對該條款予以加黑、加粗等方式提示合同締結方注意,因此法院認定該格式條款無效。最終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支持了周姨要求全額退款的訴求。
對于養老院預收費新規,很多市民都表示歡迎。正在為母親尋找養老院的劉女士表示,過去幾年養老機構“爆雷”的消息不少,給家中有老人的家庭帶來了一些困擾。如今國家加強對養老機構預收費的監管,一系列措施不僅能降低老人入住養老院的資金門檻,也可以讓老人家屬更加心安。“幾年前,我姐姐的婆婆住進養老院就交了7萬元入住費,再加上一次性繳納一年床位費,一次性支出了十多萬元。我母親入住養老院時如果能把這筆費用降下來,那就太好了。”
養老院經營者:
新規或帶來行業“洗牌” 倒逼機構提升資金管理水平
養老院預收費新規的出臺無疑也觸動著養老院經營者的神經。“新規對不少養老院來說肯定會有壓力,我們正打算對收費規則進行調整。”廣州市某養老院院長林煒然從事該行業已有十多年,他告訴記者,新規實施后,對民營養老院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或將帶來廣州養老院行業的“洗牌”。“尤其是一些在近幾年投入比較大的養老院,原本想借著優越的條件接收更多有高端消費需求的老人入住,收取更高的押金,但如今新規對養老院預收費的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這批前期投入較大的養老院或將面臨現金流緊張的局面。”
在林煒然看來,新規對那些已經運營了十多年的養老院來說影響還不算大,但對于那些投入運營不久,亟須回籠資金的高端養老院經營者來說,新規會帶來較大影響。“像一個有500張床位的養老院,通常投資都在2000萬元以上。這些養老院在運營的前5年都要靠預收費來回籠資金,維持日常運營,并且這還只是固定資產投資,后期養老院護理人員的工資、日常開支都還需要現金流支持。”
林煒然表示,《意見》逐步引導養老院按月收費,他所在的養老院預計在未來兩個月也會對新收的老人實行按月收費。
他認為,由于新規限制了“會員費”的投資用途,養老機構也需要重新審視其投資領域,這實際上也是在倒逼養老機構提升資金管理水平,提高風險管控能力。“那些資金實力不足,長期依靠贊助費周轉才能維持運營的養老院在新規實施后將面臨被淘汰。”
積極應對新規:
不少養老院通過“共享護工”降低成本
廣州另一家養老院的羅院長也告訴記者,新規對養老院的經營會帶來較大影響。“按以往經驗,養老院每年要新收50名老人才能維持收支平衡。但近年來每年新增老人都不到30人。”他介紹,該養老院在建設時就投入了3000多萬元,包括場地租金、房屋裝修、消防設施安裝等,老人在入住時需一次性收取10萬元“門檻費”,并一次性收取半年的床位費,老人若一次性繳納3年床位費還可享受打折優惠。他表示,此舉不僅是為了回籠資金,還因為養老院需要給30多名護理人員發工資。而新規要求,養老服務費預收周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所以該院今后對新入住的老人,“門檻費”會降低2萬元左右。
因為面臨資金壓力,羅院長表示,接下來除了小幅上調床位費,該養老院還準備采取多項措施來降低成本。“人工成本現在是比較大的一個負擔,我們準備和其他養老院共享護工。”他說,有的養老院因為入住率低,護工人力有富余,他們此前已經嘗試和這些養老院共享護工,減少固定護工的數量以節省開支。
林煒然也表示,如今“共享護工”對養老院來說的確是一種節省成本的方式,不少養老院正在這樣做。“對那些護工有富余的養老院來說,通過輸出護工可獲得一定收益,而對那些急需護工的養老院來說,和其他養老院共享護工可以節約成本。”
行業協會:
新規可能帶來“陣痛” 但可減少老人入住壓力
廣州市養老服務產業協會副會長鄒海貴也密切關注著即將實施的養老院預收費新規。他表示,隨著我國養老服務快速發展,一些養老機構為了迅速回籠資金紛紛采取了預收費模式運營,但近年來,個別養老機構在預收大額費用后出現了不按合同履行義務、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等情況,讓老年人的財產安全得不到保障。對此,《意見》鼓勵養老機構采用“當月收取費用”的方式,并采取第三方存管和風險保證金等方式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鄒海貴表示,《意見》相關舉措會對養老機構的資金需求提出挑戰。由于預收款的周期和金額受限,養老機構不能再像過去那樣通過長期預收款來進行資金周轉或投資。“過去部分民辦養老院在預收費方面的確存在不規范之處,新規有助于守護好老人的‘錢袋子’。”他認為,新規可能會給養老院行業帶來“陣痛”,過去那種靠預收費來回籠資金、“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已經行不通了,養老院經營方必須適應新規,更加謹慎地管理資金。
鄒海貴介紹,不少養老院一次性收取的“贊助費”超過10萬元,有的養老院的床位費甚至一次性收取20萬元,老人可以一直使用到去世為止。“這筆費用可能是老人月床位費的20倍,按照新規標準來算,不少養老院都超標了。”而在收費周期方面,為了吸引老人入住,不少養老院鼓勵老人家屬一次性繳納多年的費用,這樣每個月床位費會有打折優惠,但《意見》明確規定養老院預收費周期不超過12個月,對單個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超過該老年人月床位費的12倍,這對很多養老院來說都將是一大考驗。
鄒海貴認為,新規實施后可以讓老人的預付資金安全更加有保障,也可以降低老人入住養老院的門檻和資金壓力。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肖歡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