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怕地不怕
就怕“熊孩子”呆在家
這不,惠州又有“熊孩子”玩火
“闖”了大禍......
1月30日
惠州大井口村一出租屋著火
接警后
消防救援人員立即趕往現場
經過緊急撲救
明火被完全撲滅
未造成人員傷亡
據了解
起火原因初步判斷為
小孩玩打火機引起
溫馨提醒
孩子擅自玩火除了會危害自身
如果給他人造成損害
監護人可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的規定,不滿16周歲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處罰的,應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對小孩玩火造成火災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其家長或者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每年由兒童玩火
引起的火災不在少數
還請家長們務必重視孩子的
防火安全教育
跟著惠惠一起來學習吧!
(圖:廣西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