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市人大代表關注城市公共場所和居民小區充電樁建設
建議新建社區100%預留充電樁建設條件
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數量的快速增加,充電樁數量遠遠滿足不了充電需求,“買車容易充電難”。今年市兩會期間,市人大代表鄧志聰等11名代表聯名提交了《關于加快建設城市公共場所和居民小區充電樁的議案》(轉建議),建議政府出臺政策,對建設、運營城市公共充電樁的企業給予相應的財政補貼,積極推進現有居民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造,滿足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
市區充電樁不斷增多。(資料圖)東江圖片社供圖
近年來,在政策和市場的雙輪驅動下,新能源汽車銷量一路狂飆突進。據公安部統計,截至2022年6月底,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1001萬輛,其中純電汽車保有量810.4萬輛,占新能源汽車總量的80.93%。
鄧志聰等代表認為,根據目前惠州新能源汽車的增量,無論是公共充電樁還是私人充電樁數量都無法滿足市民需求。“充電樁數量不足、充電便利性不夠、居民小區充電樁安裝困難等問題,掣肘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因此加快建設城市公共場所和居民小區充電樁刻不容緩。”
鄧志聰等代表建議,政府出臺政策,對建設、運營城市公共充電樁的企業給予相應的財政補貼,并對符合報建充電樁的居民小區及個人放寬審批。對于具備安裝條件的,物業和業主委員會應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配合;不符合報建充電樁的居民區停車位,可推進停車位電氣化改造,并納入充電設施建設獎補范疇,給予專項建設資金支持。對專用固定停車位,按“一表一車位”模式進行配套供電設施增容改造,確保滿足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
“建議新建居住社區100%落實固定車位預留充電樁建設安裝條件,需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相關部門在新建住宅項目規劃報批、規劃驗收環節依法監督。”鄧志聰等代表建議,還要鼓勵充電運營企業或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接受業主委托,為居住社區充電樁“統建統營”統一提供充電樁規劃、建設、運營與維護等有償服務,提高充電樁安全管理水平和綠電消費比例;鼓勵“臨近車位共享”“多車一樁”等新模式。
惠州日報記者駱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