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電力”是衡量營商環境水平的重要標尺。近日,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發布新版《惠州市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相比2022年發布的工作方案,今年全市電力用戶平均停電時間由2023年的低于2.2小時縮短至不超過1.35小時,且平均停電頻次不超過0.37次,配電自動化有效覆蓋率達92%以上。
嚴控增量“轉供電”行為產生
聚焦提升用戶用電的獲得感,《工作方案》提出了15條具體措施。值得關注的是,新版方案對以往的“硬骨頭”——“轉供電”環節的監管提出了更詳細的落地措施,明確按“控增量、減存量、嚴查處”思路三管齊下,進一步加大轉供電加價行為的監管力度。
轉供電是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轉供電單位轉供的行為。轉供電過程中往往出現不合理加價行為,部分工業園區的中小企業主、出租屋和商鋪的租戶用電成本隨之上升。2021年深圳以工業園區轉供電改造方式,解決中小企業轉供電不合理加價問題。隨后,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文向全國推廣深圳市推動工業園區供電“轉改直”、清理不合理加價的經驗做法。
《工作方案》明確,在控增量上,供電企業對于具備裝表條件的統建住宅小區沿街商鋪以及新建工業園區,以產權歸屬為基準,按照“一戶一表”標準制定供電方案,嚴格控制增量“轉供電”主體的產生。在減存量上,我市今年將全量排查存量未抄表到戶工業園區和統建住宅小區沿街商鋪,對產權方同意,且具備裝表條件的統建住宅小區、工業園區,采用“租賃協議+業主授權+房屋權屬證明”方式,推行“一戶一表”改造,逐步減少存量“轉供電”行為。
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則將強化對轉供電加價行為的監督檢查,制定年度專項檢查方案,及時依法查處轉供電主體亂加價行為,公開曝光違法違規加價典型案例。
推行“4聯”服務企業不再“多頭跑”
惠州在政府集成服務上也將進一步升級。根據《工作方案》,惠州將進一步深化“聯合服務”推廣應用,由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依托“電水氣網”聯席辦公機制,圍繞電水氣通信“一次辦”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召集有關成員單位及時解決。
記者了解到,去年,惠城區就實施了工程建設項目開展“電水氣”聯辦業務,企業在辦理工程建設項目報批時,通過“惠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同時發起用水、用電、用氣聯合報裝,電水氣企業將自動收到報裝需求給予辦理,實現“電水氣”一站式辦理服務。
根據《工作方案》,今年,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聯合報裝”業務開展的基礎上,我市將進一步細化完善聯合報裝業務,并組織開展聯合踏勘、聯合設計、聯合驗收業務。這一集成服務模式將減少企業“多頭跑”“折返跑”,讓企業感受到“惠州速度”。
此外,市政基礎設施服務領域營商環境也將進一步優化。《工作方案》明確,要加快推進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平臺建設。
今年,我市將開展市區內水、電、氣、通信網絡等管線普查,推進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平臺建設,實現地下管線建設計劃查詢功能。優化道路挖掘計劃提前與水電氣網企業開放共享方式,在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平臺上實現道路挖掘計劃的查詢。推動水電氣網管線等設施安全、使用更新改造,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這意味著,以后施工挖爆水管、挖斷電纜的“擾民”事件將有望減少。
創新辦電方式實現“電等項目到”
記者留意到,《工作方案》提出了多項創新措施。其中,備受關注的莫過于試點推行工業投資項目外線工程分擔機制。今年惠州將以仲愷高新區為試點,推行工業投資項目用地臨時基建用電接火點到達項目紅線邊緣,優先采用“連片報裝”模式,定制“插電式”方案,高效解決工業投資項目建設所需公共服務資源問題,助推工業投資項目快速落地建設。
“也就是說工業投資項目的臨時基建用電外線工程納入政府土地開發成本投資分擔機制,采用一整片區域統一規劃,統一建設,連起來報裝的模式,并為臨時用電客戶定制‘插電式’辦電方案。”惠州供電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種模式下,在土地平整階段就提前將電源布置至項目地塊紅線邊,實現從“項目等電用”向“電等項目來”轉變,進一步提高辦電效率、降低辦電成本。
目前,“插電式”辦電服務已在仲愷推開。公牛集團在惠州投資的廣東沐光智能照明有限公司潼湖項目就采用了這一模式辦電。據介紹,仲愷與供電企業提前獲取的項目地塊用電需求,結合現有的電網規劃,前置開展電纜通道建設、線路遷改、臨電及永電接入點的配置等工作,在土地平整階段,為每個地塊單獨配置一個大功率分接箱。
“分接箱就相當于是‘排插’,我們提前將‘排插’建設在公牛項目地塊的紅線邊,企業動工需要用電時就可以隨時接入‘排插’,實現‘即插即用’。”上述負責人介紹,這種方案大幅提高企業的辦電效率和節省外線投資成本,以該項目為例,從正式用電報裝到接火送電用時僅11天,接電時間減少了31天,節省投資成本60萬元。
據了解,2023年,我市東江灣產業園、中韓(惠州)產業園等多個園區的42個落地項目采用了“插電式服務”輸電,累計節省企業投資成本4209萬元,采用插電式服務的用戶接電平均時間減少24天。
此外,《工作方案》還提出,進一步拓寬企業信用信息在電費繳交方面應用場景,對已進行工商登記1年及以上,信用報告無不良記錄的用電主體,在簽署《信用辦電承諾書》后,可申請延緩電費違約金繳交日期,并通過《供用電合同》予以明確違約金計收日期,并探索以誠信用電承諾書替代業主擔保或銀行保函手續,免交電費托管金。
文字:惠報全媒體記者馮麗均 通訊員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