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請2023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通告
根據《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40號)以及省相關政策規定,2024年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現將惠城區2023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返還條件
1.我省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截止時間計算到2023年底,含補繳欠費月數)。
2.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的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
3.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不屬于“僵尸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未處于經營異常狀態的。
二返還標準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2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4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三參保單位劃型
1.金融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按大型企業劃型。
2.除金融機構、勞務派遣單位外的其他參保單位按年均參保人數劃型,300人(含)以上為大型企業,300人以下為中小微企業。其中,企業分支機構按其所屬獨立法人的類型劃型。
四有關申請程序
1.對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實行“免申即享”,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篩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公開相關信息(各市稅務部門也通過電子稅務局協助推送通知信息)、免申即享單位確認、發放等流程辦理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業務。符合領取條件的單位應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核對和確認本單位劃型、人數、返還資金、賬戶等信息;經辦機構應通過信息系統、短信、書面通知、電話等多種方式向符合條件的單位推送信息,對未及時確認的企業,社保經辦機構應主動聯系提醒確認,符合領取條件的單位在2024年12月31日前均可確認,逾期不再受理。
2.勞務派遣公司不屬于“免申即享”范圍,需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鏈接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系統,下載相關表格,按要求填報(或上傳)相關材料辦理。
五資金使用管理
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
六其它注意事項
1.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
2.參保企業請及時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核對和確認本單位劃型、人數、返還資金、賬戶等信息,企業有異議或賬戶有變更等其它情形的,可咨詢企業參保所在地人社及社保部門,聯系方面如下:惠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和社會保障股,電話0752-7809159。
惠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惠城分局:養老失業待遇核發股,電話0752-2169006,電子郵箱hcsbylg@hcq.gov.cn。